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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电话的工作网络 (一)网络成员单位设立相应机构和专用公开电话,明确主管领导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明确专(兼)职人员具体承担市长热线办理工作。公开电话专(兼)职人员的变动情况、公开电话号码的变更,及时报市长热线办公室备案。 网络成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,将网络向下延伸,形成二级工作网络,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。 (二)网络成员单位向市长热线办公室书面报告办理结果,应情况真实、报告完整,由分管领导签名,并加盖单位印章。 (三)网络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投诉、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给被投诉、举报的单位和个人。网络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,与交办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 (四)网络成员单位搜集整理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政策法规,编写解读文章,每月至少向热线办公室报送一篇。 (五)市长热线办公室不定期开展与网络成员单位座谈交流活动,沟通情况,研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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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电话公开受理中心 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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